危险品运输有什么要求

时间:2025-01-10 21:31:21

危险品运输的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专用车辆及设备要求

车辆数量:自有专用车辆(拖车除外)需达到5辆以上;若运输剧毒化学品和爆炸物,则自有专用车辆需达到10辆以上。

技术要求:特种车辆必须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通信与定位:车辆需配备有效的通信工具,专用车辆应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专用容器: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物、易爆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使用罐式、箱式专用车辆或符合标准的压力容器。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需通过质量检查,且装载后的总质量需与车辆核定装载质量一致。罐体容积需符合特定限制。

安全设备:车辆需配备与运输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保及消防设备。

停车场地要求

场地所有权或租赁:拥有或租赁期限为3年以上的停车场地,且场地需位于企业注册地的市级行政区域内。

面积要求:根据车辆数量,停车场地需满足一定的面积标准,确保每辆车有足够的停车空间。

场地设施:泊位应封闭并设置明显标志,不得对居民生活造成妨碍或威胁公共安全。

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求

驾驶员资格:专用车辆驾驶员需持有相应的汽车驾驶执照,且年龄在60岁以下。

专业培训与资格: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需通过所在地区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考试,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特别是剧毒化学品、爆炸品道路运输的从业人员,需取得特定类别的从业资格。

安全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确保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

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包装:危险品在装运前应根据其性质、运送路程、沿途路况等采用安全的方式包装好。包装必须牢固、严密,在包装上做好清晰、规范、易识别的标志。

装卸:危险品装卸现场的道路、灯光、标志、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装卸的条件。装卸危险品时,汽车应在露天停放,装卸工人应注意自身防护,穿戴必需的防护用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滚翻、重压和倒置,怕潮湿的货物应用篷布遮盖,货物必须堆放整齐,捆扎牢固。不同性质的危险品不能同车混装,如雷管、炸药等切勿同装一车。

用车:装运危险品必须选用合适的车辆,爆炸品、一级氧化剂、有机氧化物不得用全挂汽车列车、三轮机动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和自行车装运;爆炸器、一级氧化剂、有机过氧物、一级易燃品不得用拖拉机装运。除二级固定危险品外,其它危险品不得用自卸汽车装运。

防火:危货运输忌火,危险品在装卸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车厢内严禁吸烟,车辆不得靠近明火、高温场所和太阳暴晒的地方。装运石油类的油罐车在停驶、装卸时应安装好地线,行驶时,应使地线触地,以防静电产生火灾。

驾驶:装运危险品的车辆,应设置GB13392-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规定的标志。汽车运行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遇有情况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刹车,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

漏散:危险品在装运过程中出现漏散现象时,应根据危险品的不同性质,进行妥善处理。爆炸品散落时,应将其移至安全处,修理或更换包装,对漏散的爆炸品及时用水浸湿,请当地公安消防人员处理;储存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罐体出现泄漏时,应将其移至通风场地,向漏气钢瓶浇水降温;液氨漏气时,可浸入水中。其它剧毒气体应浸入石灰水中。易燃固体物品散落时,应迅速将散落包装移于安全处所,黄磷散落后应立即浸入水中,金属钠、钾等必须浸入盛有煤油或无水液体石腊的铁桶中;易燃液体渗漏时,应及时将渗漏部位朝上,并及时移至安全通风场所修补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