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处分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
警告:
对违纪行为较轻的党员,可以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严重警告:
对违纪行为较重的党员,可以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记过:
对违纪行为严重,需要进一步惩戒的党员,可以给予记过处分。
记大过:
对违纪行为特别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较大损失的党员,可以给予记大过处分。
降级:
对违纪行为特别严重,需要降低职务级别的党员,可以给予降级处分。
撤职:
对违纪行为极其严重,需要撤销职务的党员,可以给予撤职处分。
开除:
对违纪行为最为严重,已经不适合继续担任党内职务的党员,可以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还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例如:
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陈述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者。
确系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积极者。
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地阻止危害结果发生者。
涉及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积极主动退赔或补救者。
这些处分措施旨在教育和惩戒违纪党员,维护党的纪律和党的形象。具体适用哪种处分,需要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等因素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