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生活条件
提供粮油、副食品、生活用燃料、服装、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这些既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现金。
照料服务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给予照料,包括日常生活和住院期间的必要照料等基本服务。
疾病治疗
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
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予以支持。
丧葬事宜
办理特困人员的丧葬事宜。
其他救助
特困职工还可以享受社会救助金或临时救助金,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
特困职工可以申请住房救助,包括提供廉租住房或补贴住房租金等形式。
特困职工的女可以享受相关的教育资助,包括义务教育免费、助学金、奖学金等。
特困职工可以获得就业援助,包括职业培训、就业介绍、创业扶持等。
特困职工可能享受一些优待待遇,如公共交通优惠、文化娱乐活动优惠等。
供养标准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两部分构成。
基本生活标准应当满足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所需,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30%确定。
具体标准: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为6000元每人每年,分散供养标准为5500元每人每年。照料护理标准分为两档,一档为370元每人每月,二档为222元每人每月。
这些待遇旨在确保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并尽可能满足其特殊需求,以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并改善其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