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婚姻关系的成立必须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如果双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那么他们之间 不构成合法的婚姻关系。具体来说:
未登记但形成事实婚姻:
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如双方自愿、无配偶等),则这种关系被视为事实婚姻,受到法律保护。
未登记且未形成事实婚姻:
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且未形成事实婚姻,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仅为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重婚罪:
如果一方已有配偶,再与他人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构成重婚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同居关系的法律处理:
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如果双方不再继续共同生活,可以自行协商分手。如果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解除同居关系,并处理相关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
综上所述,没有登记结婚的情况分为两种:若形成事实婚姻则受法律保护,若仅为同居关系则不受法律保护。重婚罪则涉及已有配偶者与他人未登记结婚的情况。建议在进行任何形式的共同生活前,务必依法办理结婚登记,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