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的手续和所需材料如下:
未成年人改名的手续和材料
申请书:需要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未成年人更改姓氏需要父母双方或监护人协商一致。
学校证明:在校学生需要提供学校证明。
同意书:父母双方或监护人需要共同签署同意书。
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提供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居民户口簿。
身份证: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提供由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银行征信证明等,具体根据当地要求而定。
成年人改名的手续和材料
申请书:需要本人书面申请,包含变更原因和自愿承担由变更姓名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
单位同意:仅限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需要提供单位同意变更更正的意见。
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提供由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身份证: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需要提供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照片:需要提供2张1寸近期照片。
公证:超过16周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银行征信证明等,具体根据当地要求而定。
改名的流程
准备材料:准备好上述所有需要的材料。
提交申请: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改名申请,并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审核过程:派出所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再次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