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一种 法定强制保险,其主要作用包括:
保障受害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当被保险的机动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分散风险:
通过强制性的保险制度,将个体车主可能面临的巨额赔偿责任分散给保险公司,减轻车主的经济负担。
促进道路安全:
交强险的设立促使车主更加注意驾驶安全,因为保险费用与事故记录挂钩,安全驾驶可以降低保险费用。
维护社会稳定: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可以得到及时的经济补偿,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强制性:
交强险是我国法律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这保证了大多数车辆在发生事故时至少有基本的保险保障。
交强险通过以上作用,确保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得到基本的经济赔偿,减轻肇事方的经济负担,并通过保险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