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音乐拥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人身权
署名权:创作者有权在作品上表明自己的身份,确认自己是该作品的作者。这包括在专辑封面、歌词本、音乐平台的作品信息等地方标注作者姓名。
发表权:创作者拥有决定音乐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包括决定作品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发布。
修改权:创作者可以自行修改作品,也有权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修改。例如,对歌曲的旋律、歌词进行调整、润色等修改行为,需经过创作者的许可或由创作者本人进行。
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维护作品的内容、形式和风格的完整性。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对音乐作品进行恶意剪辑、改编等可能破坏作品原意的行为。
财产权
表演权:包括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复制权: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音乐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广播权:通过无线电波或有线方式公开传播音乐作品的权利。
网络传输权:通过互联网公开传播音乐作品的权利。
发行权:以出售或者赠与等方式向公众提供音乐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包括实体唱片、数字音乐专辑等的发行销售行为。
其他权利
继承权:如果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去世,其合法的继承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继承该音乐作品的版权和所有权。
受让权:创作者可以通过与版权所有者签订转让合同来获得音乐作品的版权和所有权。
授权权:版权所有者可以将音乐作品的部分权利授权给他人使用,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享有相应的权利,但版权的所有权仍然归原所有者所有。
建议原创音乐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明确了解并维护自己的权利,通过版权登记等方式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在与其他人合作或授权他人使用作品时,务必签订详细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