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裁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责任主体依其所负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惩罚性或保护性强制措施。根据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性质不同,法律制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民事制裁
由人民法院所确定并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针对民事违法者或其他应承担责任的组织和个人。
制裁手段包括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归非法活动财物和非法所得、罚款和拘留等。
刑事制裁
由人民法院对犯罪行为者实施的惩罚措施。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和驱逐出境。
行政制裁
由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者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违宪制裁
对违宪行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措施包括撤销同宪法相抵触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罢免国家机关的领导成员等。
这些制裁措施旨在维护法律权威,保护社会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惩罚违法行为,并防止其再次发生。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法律制裁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和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