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制定监管规章制度
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
市场准入与业务监管
在法律范围内,批准金融机构成立,也可以终止和变更该机构的业务范围。
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风险监管
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
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应急处理
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处理。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紧急风险处置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数据编制与发布
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
国际交流合作
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其他职责
对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这些职能共同构成了中国银监会对银行业的全面监督管理体系,旨在确保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并防范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