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的主管部门主要是 能源管理部门,具体包括国家能源局和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
国家能源局:
负责全国光伏电站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光伏发展政策、发布相关政策文件、组织和协调光伏项目的开展、审核、评估和监督光伏项目等。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
在国家能源局指导下,负责本省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项目审批、监管、电网接入与运行、产业监测与市场监督等。
地方政府的能源管理部门:
负责本地区能源规划、发展和监管,以及对光伏项目的审批、评估和监督工作。
国家发改委:
参与项目的立项审批、投资计划的制定和监督,对光伏发电站的投资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
电网公司:
负责审核光伏发电站的接入系统方案,确保电站的电力能够顺利并入电网,并按照相关政策和合同收购电站所发的电力。
综上所述,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其中国家能源局和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是主要的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规划、审批、监管等工作,而电网公司则负责项目的电网接入和电力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