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行为属于 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具体来说,威胁恐吓行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罚,该法条规定了多种恐吓行为,包括写恐吓信或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公然侮辱他人、威胁证人及其亲友、发送骚扰信息等,并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拘留或罚款等。
如果恐吓行为涉及到刑事犯罪,如寻衅滋事罪,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可能会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
因此,当您遭受恐吓时,应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让警方介入调查处理。警方会根据具体情况展开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