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通知由 人民法院进行通知。具体方式包括:
直接送达:
法院会将传票和通知书直接送达给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确保他们按时收到通知。
间接送达:
如果当事人不在,法院可以采取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通知。
公告送达:
对于无法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送达的情况,法院可以通过互联网或其他媒体公布相关文书,通知有关人员出庭。
公开审判的案件还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建议:
当事人应当密切关注法院的官方网站或其他公告渠道,以便及时收到开庭通知。
如果担心错过开庭时间,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供多种联系方式,确保能够及时收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