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驾驶证 应当即时注销。具体规定如下:
1.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 死亡的;
(二) 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 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十) 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2. 同时,《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第一项也明确指出,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 持有驾驶证人员死亡的。
因此,无论驾驶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或超过有效期,只要机动车驾驶人死亡,驾驶证都应当立即被注销。这一规定确保了驾驶证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避免了因驾驶人死亡而可能产生的法律和管理上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