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延迟发工资的问题,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法律层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实践层面
实践中,用人单位一般会在办理完工作交接之后进行工资发放,通常不会超过一个月。
例如,深圳市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总结
离职后最晚发工资的时间一般是在办理完工作交接后的一个月内。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工资,则属于拖欠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建议:
劳动者在离职时,应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及时支付工资,并在离职后留意工资发放情况,如有异常,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或向劳动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