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什么意思(新能源之合同能源管理)

时间:2024-09-13 10:02:56

一、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

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规定,公共机构可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公共机构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考虑其节能管理能力。公共机构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物业服务合同,应当载明节能管理的目标和要求。

节能公司: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为客户实施专业化节能管理和服务、并以盈利为直接目的的公司。公司为客户提供以下一条龙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能源效率分析、节能项目设计、项目投融资、原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及施工、节能量检测以及人员培训等。

节能公司服务的市场领域有:工业领域(钢铁有色、水泥、石油化工)、建筑领域(商业楼、学校医院、酒店)及交通领域(路灯照明、机场车站、加油站)。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

1.以减少的能源费用分享或能源费用的托管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投资的方式,简单来说即是“我投资,你节能,收益共享”,这种机制有助于推动技术可行性,以及保证经济上合理的节能项目的实施。

2.节能效益分享模式,节能公司提供项目资金并提供全流程服务,合同期内节能公司与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效益,合同期满后,节能效益与项目所有权归客户所有。(举例:节能公司投资100万元,3年回收150万元,客户0投入,其合同期10年共节省700万元)

3.节能量保证模式,节能公司或者客户提供项目资金,节能公司提供项目全流程服务并保证节能效果,按合同规定,客户须向节能公司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如果在合同期内,节能公司没有达到约定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则节能公司应当按合同约定向客户补偿未达到的节能效益。

4.托管模式,客户委托节能公司进行管理和节能改造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节能公司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拥有全部或部分节省的能源费用。这个模式中,节能公司的经济效益来自于能源费用的节约,客户的经济效益来自于能源费用支出的减少。

三、合同能源管理的标准

合同术语及定义:

合同能源管理指:是一种节能服务机制,双方约定节能目标,公司通过实施节能措施实现节能目标,客户以节能效益,节能服务或能源托管费支付公司投入和合理利润。

能源基准指:用作比较能源绩效的定量参考依据,是实施节能项目和确定节能效益的重要基础。

节能量指: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相同目的的条件下,能源消耗/能源消费减少的数量。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效益直接相关。

节能量保证模式与效益分享模式的合同其正文的主要内容由以下方面组成,供读者参考:

1.甲乙双方基本信息;2.术语和定义;3.项目概况;

4.拟进行改造的设备系统及能耗现状;5.能源审计和能源基准;6.项目的节能设计方案;7.项目投资;8.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9.项目验收;10.移交;11.售后服务;12.项目的运行管理和培训;

13.设备所有权约定;14.节能量的确定;15.节能效益的计算与分享(或节能服务费);16.节能效益付款方式及期限;

17.能源基准的非常规调整;18.违约责任;19.运行管理等原因影响节能量的处置;

20.设备的更新、改进、拆除、损坏及丢失;21.设备的停止/关闭;22.合同的终止;

23.知识产权保密内容;24:保险;25.担保;

26.不可抗力;27.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方式;28.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国家提出,“3060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我们必须要做到,并要为之努力。节能的一站式服务包括: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及托管,我们需要打好组合拳,同时对新能源包括光伏、风电、储能、氢能等领域予以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