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分结合的双重经营体制啥意思(土地的经营权)

时间:2024-09-14 08:03:17


农业农民农村,才是全中国最重要的问题。如果工业发展慢,那大家过苦一点(想想现在父辈们许多我们已无法理解的节省习惯),工作辛苦一点(8亿衬衣换架飞机),报酬少一点。但如果农业出了问题,那叫动摇国本。读中国历史,每个王朝到了后期都是流民太多,国家解决不了问题,从最早的陈胜吴广开始,最后一个汉人王朝的开国君主,朱元璋也是个穷得吃不起饭,不得已当兵的流民。为什么有流民?人口增加、土地资源固定,再加上豪强屯积土地,在农业时代,没有土地,意味着没有吃饭来源,吃不起饭的人越来越多,最后只能打土豪分田地,在旧王朝庇护下的豪强们被打倒。资源重新分配一次,人口又因战争减少,局面维持下来,新的王朝又开始了。只有宋朝是个例外,亡于外族(明后续虽是清,但亡明的却是李自成等起义)。因为宋朝商业特别发达,对人口的安置能力是农业不能比拟的,所以宋基本没形成能倾覆朝廷的流民力量。108好汉好象是被招安的吧!

拉拉杂杂说了这么多,是因为今年看到土地承包法的修改。

众所周之,建国后实施土地集中耕种,严重压抑了农民的生产力。因为种的东西不是我的,别人种了我也能享受,那肯定是出工不出力。小岗村的惊天一举,土地承包到户,农民对土地的热情终于能有倾注之处,在那以后,中国人基本没有饿过肚子。这个创举,用法律术语表达,家庭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什么意思?土地的承包,原则上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家庭,只有不适合给家庭承包的,可以让集体统一处理,当然,集体可以发包给其他人。统(集体)分(家庭)就这样结合。土地仍是国有的,这不可改变,但土地承包权是给家庭的。就是这样一个小小权利的创设性分割,一下子解决土地不能给私人这个原则性问题。

最新修改的《土地承包法》,从两权变成三权,除土地所有权(国家)、土地承包权(农户)外,增加了土地经营权。为什么?

有个让人震惊的数据,截至2016年,全国土地流转量达到30%。意味是有近1/3的原承包人不承包土地了。这放在40年前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农民居然不要地了。要放在100年前,那直接剁了喂狗,因为不要土地的农民绝对不是人,是疯子、是怪物。

为什么?看这几十年中国的工业发展就知道了。工业需要大量的人口,而且对农民来说,相对农业投入,工业回报收益高、风险低。农民自然选择用脚投票,纷纷洗脚上田,建设四化。

农民不种的土地怎么办?有的让邻居或者村里其他人来种,有的给外村人,有的委托给专业的农村公司,但承包权是特定的权利,只能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法律和现实产生冲突,农业时代的法律安排已无法应对工业时代的要求。时代不会变,法律却可能变,于是,二权变为三权,地还是国家的,承包的人也还是农民,只是,经营权剥离出来,承包人(农民)可以根据自家的情况,把土地的经营权给第三方,但土地仅限于农业用途,不是拿去建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