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务税率根据不同的劳务类型和纳税人种类有所不同。以下是相关税率的总结:
个人所得税
个人提供劳务,劳务报酬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部分,扣除800元免征额后,剩余部分按20%的税率缴税。
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部分,扣除20%的免征额后,剩余部分按20%的税率缴税。
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过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即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在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基础上,再加征五成。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3%。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征收率为3%。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差额开票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建议根据具体的劳务类型、纳税人种类及最新的税收政策,选择合适的税率进行申报和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