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是指 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采用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具体界定碰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行为特征
行为人故意制造或编造被害假象。
采用诈骗、敲诈勒索等手段非法索取财物。
常见手段
在交通事故中故意制造碰撞,利用被害人违反交通规则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相要挟。
采取轻微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如撕扯、推搡、围困等,以达到非法索取财物的目的。
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赔偿。
现场证据
事故现场的情况,包括车辆损坏情况、碰撞部位等。
当事人的陈述和证人证言。
监控录像等证据,可以显示行为人的异常行为或故意制造事故的过程。
行为目的
行为人通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碰瓷手段获取财物。
可能伴随有威胁、恐吓等行为,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从而交付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实际操作中,界定碰瓷行为需要综合考虑现场证据、行为人的手段和目的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公正合理地处理相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