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如何任命

时间:2024-12-29 14:50:17

董事会秘书(简称董秘)的任命方式如下:

非上市公司董秘

由董事会任命,提名方可以是股东、董事等多元化来源。

上市公司董秘

由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

是上市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持有相应的董秘资格证书,如上交所、深交所或股转系统的证书。

任命程序

通常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

在某些情况下,董事会可以通过决议任命董秘。

职责

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

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沟通桥梁。

确保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

任职期限

任期通常由董事会的决议决定,并在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注意事项

在董秘离职时,需要注意交接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的连续性。

以上信息概述了董秘的任命方式、程序、职责和任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