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年假天数是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来计算的。具体规定如下: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假的折算方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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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 ÷ 365天) ×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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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如果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则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如果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应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