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证明应当包含以下关键信息:
分居起止时间:
明确指出分居开始和结束的具体日期。
居住地点:
列出分居期间双方各自的居住地址。
证明人:
提供能够证实双方分居事实的人,如亲友或邻居。
公章:
加盖村委会、居委会或用人单位的公章以增加证明效力。
其他相关事项:
如有必要,可包括分居期间的财产及债务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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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证明
兹证明:
甲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与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为合法夫妻。
双方因感情不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今,一直分居生活,没有共同居住。分居期间,甲方居住于__________,乙方居住于__________。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甲乙双方自____年__月__日起分居满两年,作为离婚诉讼中的相关证据使用。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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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并由相关机构或单位加盖公章以证实其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