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到欠税的情况,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及时补缴税款:
纳税人应尽快补缴所欠税款,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责任。
支付滞纳金和罚款:
根据《税收征管法》,除了补缴税款外,还需支付自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此外,税务机关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欠缴税款处以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五倍以下的罚款。
了解追征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税务机关对于欠缴的税款没有追征期限的限制,即使超过了法定的追征期限,税务机关仍可依法追缴税款。
避免限制出境:
如果纳税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必须先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且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有权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控制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会加强对欠税企业的发票管理,控制发票发售,甚至收缴发票,以此督促企业足额纳税。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对于逾期仍未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报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後,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
制定清欠计划:
企业应制定清欠计划,并在税务机关的监督下执行。对于小额欠税,应一次性清缴;对于大额欠税,则需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并按计划逐步偿还。
加强税法宣传:
提高全社会的纳税意识,增强纳税人的纳税观念和自觉性,是预防和减少欠税的重要措施。
争取党政部门支持:
税务机关应积极争取当地党政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合力清欠,并通过法律手段确保欠税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应对欠税问题,保障税收法律制度的严肃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