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罪的刑罚根据情节轻重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故意杀人行为,如出于图谋财物、奸淫、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等卑劣动机,或者采用极端残酷手段如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或者杀害特定对象如家人、著名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或影响恶劣,或者导致多人死亡、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以及民愤极大、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情况,应当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行为,如义愤杀人(被害人恶贯满盈,行为难以忍受,私自处死)和激情杀人(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刺激、挑逗下失去理智,失控杀死他人)等,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他特定情况:
包括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非法拘禁致人死亡、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等,根据具体情况也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综上所述,有意杀人的判罚主要依据犯罪行为的动机、手段、后果及后续行为等因素,情节越严重,刑罚越重,直至死刑和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也会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在实际判决中,法院会综合考虑所有相关因素,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