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没有死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个人主义社会价值观:
美国是一个个人主义盛行的社会,人们非常看重对人和动物的生命权。他们认为一个人的生命只能由自己主宰,他人或法律不能强制剥夺。因此,美国一直不推崇死刑。
司法制度:
美国的司法制度中,死刑的适用需要经过严格的分开审理。如果控方希望被告被判死刑,必须事先提出,并且只能在死刑与非死刑之间做出选择,不能在审理过程中改判有期徒刑。此外,美国罪犯有权选择陪审团制度,而陪审团制度要求100%通过,导致流审率极高。因此,除了罪恶滔天的罪犯(如连环杀人狂)以外,几乎不可能判死刑。
审判周期长:
美国的审判周期极长,一般拖延至两到三年是正常范畴。即使能够判处死刑,执行死刑也需要等待很长时间,通常在十几年乃至数十年之后。这种漫长的审判和执行时间使得死刑成为一种不人道的刑罚。
各州独立性: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各州拥有独立立法权。因此,是否保留死刑由各州自行决定。目前,美国有31个州和联邦政府及军队有死刑法律,而其余的州、海外领地和首都华盛顿特区没有死刑。在这些没有死刑的地区,绝大多数的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社会态度和压力:
尽管美国在1976年恢复了死刑,但一直存在反对死刑的声音。一些州和民间团体认为死刑不人道,且存在司法误判的风险,因此一直在推动废除死刑。此外,国际人权组织和一些宗教团体也对死刑持反对态度,对美国死刑制度施加压力。
综上所述,美国没有死刑主要是由于其个人主义的社会价值观、严格的司法制度、漫长的审判周期、各州的独立性以及社会态度和压力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