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办理离婚手续,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协议离婚
准备材料
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需明确载明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一致协商意见。
办理程序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审查通过后,发放离婚证。
诉讼离婚
准备材料
起诉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及相关证据材料;
户口簿。
办理程序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
法院审理并根据情况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注意事项
离婚协议书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并准备相应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