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大队是 公安部门为了维持一方的社会安定、地方平安、居民安宁、社会动态、户籍管理、户口审批、人口统计而设立的专业队伍。其主要职责包括:
组织、指导和监督辖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负责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发现、制止违法犯罪。
掌握、分析辖区社会治安动态,研究制订预防、查处的对策。
负责查处重大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指导基层公安机关处理人民群众的户籍调整、人口普查等问题,同时收集群众信息,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的突发性问题。
治安大队一般由公安局主要领导直接主管,并设有大队长、教导员、副大队长等职务。在性质上,治安大队既行使行政权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具有行政机关性质;又参与刑事案件侦查,协助侦查活动,具备司法机关特性。
综上所述,治安大队是公安机关中非常重要的部门,承担着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管理户籍和人口统计等多重职责,具有行政和司法的双重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