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人民法院飞龙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情侣分手后涉及大额财物返还的纠纷案件。男方阿伟(化名)称在恋爱半年期间为女方小颜(化名)花费320万元,分手后起诉要求返还270万元。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女方返还80万元。
2023年4月,阿伟与小颜通过旅游相识,一个月后确立恋爱关系。阿伟表示,在恋爱期间,他通过微信红包、银行转账、购买奢侈品等方式向小颜表达爱意,累计花费320余万元。同时,小颜也曾向阿伟转账50余万元,双方差额达270万元。
2023年11月,两人因感情破裂分手。阿伟认为,其大额转账系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因最终未能结婚,故要求小颜返还270万元。小颜则辩称,阿伟曾签署承诺书,声明所有赠与均不可撤回,若违反承诺需支付200万元违约金。
武胜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大额转账属于“附条件赠与”:阿伟的部分转账金额较大,明显超出正常恋爱消费范围,结合聊天记录及转账备注,可认定其真实意图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因婚姻未成,这部分款项应返还。小额特殊金额(如“520”“1314”)属于一般赠与:此类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属于恋爱期间的情意表达,无需返还。承诺书因违背公序良俗无效:法院认定小颜提供的承诺书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具约束力。
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小颜自愿返还阿伟80万元。
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