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借调通常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借调申请
由借调部门(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意后,提出借调申请。
借调申请应注明被借调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借调的岗位(承担的业务)、借调理由及借调期限。
审批流程
借调部门(单位)在领取《借调人员审批表》,填写相关内容,被借调人员本人签字同意后,经借调部门(单位)及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可能需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请上级领导同意后下发书面借调通知。
借调协议
与员工本人、原单位签订三方同意的借调协议。
上岗安排
安排被借调人员上岗,并发放相关办公用品。
工资通常在原单位发放,由借调单位定期与原单位结算,支付相关用人费用。
借调期限
借调到期后,原则上被借调人员应回原单位上班。
法律依据
相关手续办理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
特殊情况下的审批
如遇特殊情况,可报请上级领导同意后下发借调通知。
备案要求
省、州(市)级单位借调工作人员需报同级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公示要求
在某些情况下,借出单位需对借调申请进行公示,确保无异议后方能进行借调。
其他手续
办理入编、工资等手续,并可能需要提交个人申请调动报告、单位申请调人报告、调动呈报表等材料。
请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上述流程和手续办理借调事宜。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级别和地区的单位在借调手续上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操作时应以当地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