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体物,通常指的是 存在于人体之外,能够为人力所支配并且能满足人类某种需要的物质对象。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非人格性:
客体物必须存在于人体之外,不是人的身体部分。
有体性:
客体物必须是具体的、有形的物质对象,可以被人的五官所感知。
使用价值和价值:
客体物需要对人类有实际的使用价值,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求。
稀缺性:
客体物必须是有限的,不是无限可得的。
可支配性:
人类能够控制、使用并改变客体物以满足自身需求。
在法律关系中,客体物通常包括物、行为、人身和人格利益、精神产品等。其中,物可以是自然物(如土地、矿藏、水流、森林等)或人造物(如建筑、机器、各种产品等)。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明确客体物的定义和特征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处理法律关系、经济交易等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