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会见的时间安排如下:
拘留后批捕前会见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在最长30天的拘留期限和检察机关审查批捕的7天期间,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这段时间被称为“黄金37天”。
批捕后会见
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前会见犯罪嫌疑人,以了解案件细节并寻找取保候审的可能。
庭前会议前会见
在刑事案件正式开庭前,法院会组织庭前会议,律师可以在此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以了解与审判相关的程序性问题。
律师会见
律师在持有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的情况下,可以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的48小时内会见犯罪嫌疑人。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律师在侦查期间需要侦查机关的许可才能会见。
家属会见
家属通常需要等到案件判决生效,罪犯被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后,才能根据监狱的会见规定进行会见。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是不被允许会见的,只能委托律师会见。
监狱服刑期间的会见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可以每月会见一次亲属或监护人。宽管级罪犯可以每月增加一次会见。
建议
及时委托辩护律师:在刑事拘留后,犯罪嫌疑人应尽快委托辩护律师,以便在“黄金37天”内进行有效的会见和辩护。
了解具体会见条件:根据案件性质,律师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的会见条件和程序,以确保会见的顺利进行。
跟进会见进度:在案件的不同阶段,律师应及时跟进会见进度,确保能够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并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