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工作应当穿着审判制服,并佩戴法徽。具体着装要求如下:
夏服
浅月白色短袖衬衣配夏裤(裙),上衣外穿,不系审判专用制式领带。
春秋服
上身内穿白色长袖衬衣,系审判专用制式领带,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腰内,领带下沿应与皮带扣位置大致相当。
冬服
三粒扣西装(冬),上身内穿白色长袖衬衣,系审判专用制式领带,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腰内,领带下沿应与皮带扣位置大致相当。
法袍
法袍是法官开庭时的专属服装,袍上绣有法徽。开庭审判时,法徽无需单独再佩戴。
鞋子
应穿制服时,应当配穿制式皮鞋或其他深色正装鞋,穿皮鞋不得趿鞋、穿长裤不得卷裤脚。
领带
蓝色领带一般用于审判、执行等公务场合(着法官袍开庭除外)。
红色领带一般用于重大会议、集体活动等场合。
法徽
佩戴法徽仅限于审判制服,不得在其他服装上佩戴。开庭审判必须佩戴法徽,其他因工作需要的场合亦应佩戴法徽。
其他要求
穿着审判制服时,应当做到服装整齐洁净,仪表端庄得体,注重礼仪规范,严格遵守着装要求,不得披衣、敞胸露怀、趿鞋、挽袖、卷裤腿和外露长袖衬衣下摆等。
综上所述,到法院工作时应穿着审判制服,根据季节选择合适的服装,并佩戴法徽以展示司法形象和干警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