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交接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账务相关资料
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
总账
明细账
日记账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税务相关资料
纳税申报表
税款缴纳凭证
税务登记证
发票领购簿
已开具和未开具的发票
收据
合同
税务发票存根
税收优惠文件等
银行相关资料
对公账户、一般户等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对账单
银行预留印鉴
U 盾及密码等
其他与财务工作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流程
预算计划
财务分析报告等
会计资料
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会计报表
审计报告等
税务申报相关
税务申报表(包括增值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等)
发票(包括未使用的空白发票、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等)
税收优惠政策文件
开票软件及各类税务申报的账户信息(包括硬件、账户名、密码等)
印章票据
财务专用章、公章、收据等
其他重要资料
银行开户登记、银行印鉴卡
各类盘点表(现金、固定资产、存货等)
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
发票领用薄等
电子作业类资料
网上业务工作的登录账号及信息
监交人员相关
监交人员应确保交接双方按照规定认真办理交接手续,防止流于形式,保证公司的会计工作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在交接过程中,应详细列示交接的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及其他物品、合同及其他财务单据资料、电子存档资料等,并由交接双方、单位负责人、监交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