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的原则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诚实正直:
审核员应以诚实、正直的态度从事工作,不偏不倚,确保审核工作的正确实施。
公正表达:
审核员应真实、准确地报告审核情况,不受外界因素干扰,客观公正地反映审核结果。
职业素养:
审核员应勤奋、具有判断力,熟知相关专业,熟练运用审核技术与技巧,准确作出判断。
真实性原则:
审核资料时要辨别其真实性,确保资料能真实反映调查对象的客观情况。
标准性原则:
审核材料时要确保事实具有可比性,以便于相互比较。
准确性原则:
对资料进行逻辑检查,确保资料中没有不合理和相互矛盾的地方。
完整性原则:
检查资料是否按照要求收集齐全,无遗漏。
请求原则:
实质审查程序只在申请人提出请求时启动,审查员根据正式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听证原则:
审查员作出驳回决定时,所依据的理由和证据应在之前的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告知申请人。
节约程序原则:
审查员应尽可能缩短审查过程,提高效率。
合法有效原则:
合同必须合法,这是合同有效性的关键。
对等平衡原则:
合同各方权利义务应保持基本平衡,寻求共赢。
具体明确原则:
合同内容应清晰、条款齐备,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这些原则在不同的审核场景中可能会有所变化,但它们为审核工作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框架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