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土地通常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提交用地申请:
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并缴纳相应的选址规费。
核发用地预审报告书:
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农用地转用审批:
如果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正式用地申请:
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并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缴纳相关税费:
可能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
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提供必要的材料,如土地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征地手续:
如果是集体土地,需要拟定土地征用方案,报请有批准权的主管部门,进行征地公告、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地上附着物证明:
提供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
其他审批:
根据项目性质,可能还需办理其他相关审批手续。
请注意,具体手续可能因地区和项目性质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