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买卖需要的时间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与审批
申请人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到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申请表和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
交易管理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合同签订与过户
买卖双方达成合同的,持合同及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
交易管理部门自收齐买卖双方有关材料之日起,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计收有关税费收益等,完成立契过户手续。
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买方持买卖合同、立契过户的相关材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到区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缴纳土地出让金。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买方持立契过户、土地出让金缴纳的证明等文件及规定的其他证明,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权属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权属登记部门收齐上述证件之日起60日内完成登记、发证手续。
综上所述,公房买卖从申请到办理完成所有权证,总共需要的时间大约在 60个工作日左右。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咨询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或权属登记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