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进项留抵 没有具体期限,可以无限期地留抵,直到抵扣完毕。具体规定如下:
进项税抵扣没有期限: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如果形成进项留抵,可以无限期地留抵,直到抵扣完毕。
发票认证时间限制:
留抵税额从发票开出之日起180日之内必须到税局认证。但认证后,进项税的留抵是没有时间限制的,直到抵扣完为止。
进项税额的利用:
纳税人应自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并取得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80日内进行申报抵扣。同时,取得的留抵税额应在连续12个月内抵扣完毕,否则将无法继续抵扣。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对于一般纳税人兼营免征增值税项目或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且进项税额无法准确划分时,需要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此外,如果留抵税额金额很大,并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综上所述,河南的进项留抵没有时间限制,但企业需要合理规划税务操作,确保留抵税额的有效利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证和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