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后民政局给予的金额因多种因素而异,包括 个人军龄、兵种、地区以及个人情况。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补助标准:
老年生活补助
对符合条件认定的部分老年退役士兵,按照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发放15元老年生活补助。
一次性退伍金
义务兵:两年服役期,共计9000元。
一期士官:服役期5年,共计22500元。
地方民政局酌情发放的补助
一般按与部队平齐的标准计发,即每年额外发放4500元。
医疗补助
义务兵在退出现役时,因服役期间患有慢性病,退伍后仍需进行一般治疗的,可根据病情发给医疗补助费,一等150-200元,二等100-150元,三等50-100元。
残疾抚恤金及相关补助
义务兵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还有残疾抚恤金、伤病残退役军人安置补助费、残疾保险金、残疾附加保险金、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退役伤病残人员医疗生活补助费等待遇。
其他补助
退伍军人还可以申请一次性安置补助、定期生活补助等,具体金额由当地民政局根据国家政策、地区经济状况、个人情况以及财政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综上所述,退伍后民政局给予的金额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具体金额需根据个人情况和当地政策来确定。建议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获取最准确的补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