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递交辞职申请后,若希望撤销离职,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提前通知
劳动者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一致
撤回离职申请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如果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可以撤回申请。
撤回条件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撤销流程
劳动者应向直接上级或人事部门提交《离职证明书撤销撤回申请表》。
相关部门审核并决定是否同意撤销或撤回。
人力资源部门执行撤销或撤回操作,如解除电子签名、撤回纸质证书等。
更新相关记录,并将离职证明书及相关材料归档。
特殊情况
如果员工处于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等特殊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期限。
如果劳动者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常有权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证据保留
劳动者应采用书面形式发送撤回申请,并保存好相关的送达证据。
后续跟进
如遇问题,应及时与上级或人事部门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流程,具体情况可能因公司政策和实际情况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