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烟草生产许可证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步骤:
申请
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申请,或通过网上申请。
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
受理
烟草专卖局在收到申请后,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将受理申请并发放《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
实地核查
受理后,烟草专卖局会指派工作人员到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核查,确保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
审核审批
审核部门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和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办理的意见。
决定
烟草专卖局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许可的,将发放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条件:
资金要求
必须有与生产烟草专卖品相适应的资金。
技术和设备条件
必须有生产烟草专卖品所需的技术和设备条件。
产业政策要求
必须符合国家烟草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及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需要。
其他条件
必须取得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企业设立或项目批准的文件。
申请材料:
申请表
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企业设立或项目批准文件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应提交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企业设立的文件。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个人身份证明。
工商营业执照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房屋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流程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并按照上述步骤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