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政审中已去世的人,填写方式如下:
基本信息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等基本信息应与去世者生前一致。
去世信息
在备注栏中注明“已故”,并注明去世的具体日期。
其他必要信息
如有需要,可以填写去世者的生前所在单位、职务或职业、政治面貌等信息,并注明“已于xxxx年xx月去世”。
特殊情况
如果去世者是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并且存在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的情况,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虽然亲属已故,也需要写清楚这些情况。
建议
如实填写: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不要有任何隐瞒或虚假陈述。
清晰明了:在填写时,尽量清晰明了,避免引起误解。
遵循规定: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如实填写所有必要信息,以便组织能够准确了解去世者的相关情况。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政审材料中关于已去世亲属的部分既准确又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