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国际仲裁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公正性:
国际仲裁通常被认为是当事人能够以公平的谈判方式实现的不利因素最少的选择。仲裁员通常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独立性,能够公正地审理案件。
集中解决争议:
国际仲裁可以避免国际诉讼中可能出现的管辖权争议、法律选择的争议以及在不同的国内法院进行多重诉讼的情况。这有助于简化程序,提高争议解决的效率。
协议和裁决的可执行性:
国际仲裁制度的目标之一是促进仲裁协议和裁决的执行。特别是《纽约公约》以及各国立法,都旨在确保国际仲裁协议可以得到更便捷、迅速的执行,并使其与法院选择条款相比得到更宽泛的解释。仲裁裁决通常比外国判决更可能在外国得到执行,从而得以了结当事人的纠纷。
程序简便: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没有上诉或再审程序,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这简化了程序,缩短了审理期限,提高了争议解决的效率。
充分自治:
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员、仲裁地点、仲裁所使用的语言、仲裁规则以及仲裁所适用的法律。这种高度自治性使得仲裁程序更加灵活,能够满足当事人的特殊需求。
信息保密:
仲裁实行不公开审理制度,未经当事人同意,第三人不可旁听案件审理,不公布于媒体。这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
费用低廉:
由于没有上诉或再审程序,仲裁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费用。此外,仲裁机构的业务量相对较小,能够快速受理和推进案件审理,从而降低维权成本。
权威公正:
仲裁员通常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保证裁决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仲裁裁决还可以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参考。
易于执行:
根据《纽约公约》等国际公约,仲裁裁决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承认和执行。这为当事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确保裁决能够得到有效实施。
综上所述,选择国际仲裁能够带来公正、高效、灵活、保密和经济的优势,有助于当事人解决国际商事纠纷,保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