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开远光灯的情况包括:
在照明设备不足或道路照明条件差的道路上行驶时,例如高速、雾天、雨天能见度较低的环境下。
夜间行驶在没有路灯的郊区或高速公路上,以扩大视野范围。
在长直道上行驶,且没有其他车辆和行人时。
经过道口时,使用远近光灯变换提醒路口左右车辆注意。
夜间超车时,先打开转向灯,并使用远近光灯交替提醒前方车辆。
在周围没有其他光线时,例如夜晚行驶在没有路灯的地方,可以使用远光灯。
需要注意的是,在以下情况下应当关闭远光灯:
遇到对面有车需要会车时,应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就改用近光灯。
在周围有其他光线时,无论是自然光还是人造光,均不应使用远光灯。
在狭窄的道路上相遇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在城市道路中,由于照明条件通常较好,最好不要开远光灯,以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视线。
此外,根据一些补充规则,当车速在30公里/小时以下时,应使用近光灯,灯光照出30米以外;车速在30公里/小时以上时,应使用远光灯,灯光必须照出100米以外。夜间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在距路口50~100米处减速,并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同时开启转向灯示意行进方向。
综上所述,开启远光灯需根据具体情况和道路环境来判断,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以确保行车安全及尊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