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用房,也称为商品房,是指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用于市场出售或出租的房屋。这些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商品房的建设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经过政府的审批。在市场上,商品房可以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的限制。
商品用房的特点包括:
开发主体:
由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开发。
土地使用:
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通常为40年、50年或70年。
用途:
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或出租,不仅限于居住,也包括商业和其他用途。
价格构成:
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
法律地位:
商品房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交易,购房者可以办理产权证和国土证,拥有完全的产权。
市场供应:
商品房是80年代以后在中国出现的一种房屋类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兴起。
总结来说,商品用房是一种在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和出租的住房形式,它的开发、销售和交易都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