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简易征税

时间:2025-01-12 23:53:51

简易征税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指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可以按照简易方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办法依照增值税使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包括固定资产和其他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其他固定资产和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销售旧货:

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符合条件的建筑服务出售不动产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费不动产经营租赁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劳务派遣服务转让土地使用权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等。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这些情形下的增值税征收采用简易办法,即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具体适用条件和征收率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