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波,黑户想要办理户口,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所需材料:
准备必要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
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派出所关于未入户原因的证明。
结婚证。
其他可以说明情况的有效证明。
获取亲子关系鉴定报告
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时,需要获取有司法亲子鉴定机构的亲子关系鉴定报告。
申请《出生医学证明》
凭亲子关系鉴定报告向拟落户当地卫计部门申请《出生医学证明》。
申请落户
凭《出生医学证明》向拟落户派出所申请落户。
其他可能需要的步骤
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查原始户口档案复印一份,并请派出所盖章予以证明。
写一份户口补登申请书,将自己的基本情况写清楚。
到所在的社区(村)出具曾在此居住过的证明。
有单位的可以在原单位查档案。
由申请人向经常居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补录人口信息审核表》。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建议:
由于黑户办理户口的程序较为复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或政策限制,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