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开庭后下判决书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适用的审判程序。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书的下达时间:
刑事案件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特定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案件
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宣判。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五日内发送判决书。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建议
普通程序: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再延长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速裁程序: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一般应在10到15天内审结。
因此,从开庭到下判决书的时间因案件类型和审理程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刑事案件通常在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三个月;民事案件通常在六个月内宣判,当庭宣判则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建议您耐心等待,并在法定期限内关注案件的进展。如有特殊情况,建议及时与承办法官联系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