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借钱利息的合法性主要取决于其年利率是否在合法范围内。具体来说:
年利率未超过24%:
这部分利息属于合法有效的利息,出借人可以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年利率超过24%但不到36%:
这部分利息属于自然债务区,虽然法院不会提供保护,但如果当事人自愿自动履行,法院不会反对,借款人也不能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利息。
年利率超过36%:
这部分利息属于无效利息,如果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出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可以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个人借款的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因此,约定的借款利息如果未超过这一上限,则受到法律保护;若超过,则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返还或折抵本金。
综上所述,借钱利息在年利率未超过24%的情况下是合法的,超过24%但不超过36%的部分虽然法院不主动保护,但借款人自愿履行的情况下有效,超过36%的部分则属于无效利息,借款人有权请求返还。建议在进行借贷活动时,务必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利息约定的合法性,以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