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田大户申请补贴或登记成为种粮大户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自愿申报
向土地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自愿申报。
村初核
提交包括申请表、土地出让合同、身份证及购买生产资料的收据等材料。
村里对材料进行初步核实,包括地块位置、种植作物种类和面积、土地流转合同真实性等。
乡镇审核
材料上报至镇街道进行审核。
镇政府进行再次审核并进行现场核查。
在村和镇两级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区县核准
乡镇政府或农场将审核无误的资料上报至区县农业农村部门。
区县部门对种粮大户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补贴发放
农业局审查无误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种粮大户账户。
额外要求
必须如实填报《各个省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
提供第二轮土地承包证明、租种耕地合同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遵守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行为。
单户申报面积通常不超过一定亩数(如3000亩),以有效确权面积为准。
请注意,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农业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