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的结案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核实结果
税务稽查人员会对纳税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包括查阅财务记录、票据和其他证据材料。
核实纳税人的申报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以确定是否存在违法或不当行为。
结案处理
如果纳税人的申报情况属实,稽查人员会予以结案处理,结束稽查工作。
纳税人不需要承担额外的税务责任或罚款。
违法行为处理
如果在稽查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稽查人员会依法将案件移交给相关执法机关处理。
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
审理人员根据《税务稽查报告》和审理情况制作《审理报告》。
根据审理结果,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并报批,下达《执行通知书》交有关人员执行。
案件归档
整理案卷,制作结案报告,报送审核。
送达文书,公开相关信息。
记录与报告
结案时,需要向上级税务机关、案件举报人、协查外地的税务机关等做结案记录。
所有案件处理过程都需要被记录在系统之内。
时间限制
税务稽查一般从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结案。
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需经过税务局局长批准,但总时长不得超过90日。
特殊情况
如被查对象死亡、注销且无财产抵税,或税收违法行为超过法定追究期限等,会有相应的适用条件和步骤。
税务稽查的结案过程需要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处理意见得当,并且所有步骤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