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落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
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
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
单位证明:
如适用,需提供单位开具的证明。
结婚证:
在已婚情况下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明:
在当地居住三年以上的相关证明。
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
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的工作证明或新的劳动合同。
无业证明:
属非农业或已不区分户口性质的居民户口申请人须提供。
出生医学证明:
携带子女的原始性出生医学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
拟迁入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
其他相关证件:
根据不同的落户类型(如学历型人才、资格型人才等),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件,如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落户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落户手续。